第五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: 1.工程款付款方式:(将不选定方式划去): (1)工程款付款可以双方协商约定: (2)工程款付款可以按下表:
付款时间
付款比例
金 额
对预算、设计方案认可
签订合同之日
定金若干不超过 1000 元
第二次付款时扣除
合同签订后
开工前三天内
30%
元
施工过程中
水、电、管线隐蔽工程通过验收
35%
工期过半
油漆工进场前
竣工验收
验收合格当天
5%
增加工程项目
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时
100%